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南宁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 18:35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各县自然资源局、横州市自然资源局、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全市各乙级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0〕9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测绘地理信息监督管理职责,我局拟于2024年4月至11月开展2024年南宁市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区质检中心”)配合开展。

二、检查对象

南宁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2023年监督检查项目不合格单位。

(一)乙级测绘资质单位。以全国测绘资质管理系统2024年3月的南宁市测绘资质单位数量为基础开展抽查。我市共抽取66家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开展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南宁市辖区内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数量的18%。其中,区质检中心承担25家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我局承担41家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2023年监督检查项目不合格的单位。2023年监督检查项目不合格的单位直接列为本年度检查对象,纳入自治区级监督检查范围。

三、检查内容

(一)质量监督检查。检查测绘资质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抽检日期止完成的、广西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以基于倾斜摄影、点云数据构建的mesh三维模型为重点方向,含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城市规划、工程应用、公共安全等各行业领域项目。

(二)资质巡查。巡查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资质条件与《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相符性和依法开展测绘活动的情况。

(三)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我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组织实施好监督检查工作;严格依照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强检查人员培训,统一检查尺度,确保检查工作方法科学、过程严密、结果可靠。各受检单位要积极配合,我局将对存在隐瞒、拒绝和阻碍提供相关材料等情况的单位,按照不合格进行处理,并根据测绘行业信用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测绘地理信息信用管理系统。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我局严格按序时推进各阶段工作。请各县自然资源局、横州市自然资源局、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参照我局监督检查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的测绘资质单位填报项目信息(详见附件),收集整理汇总,并开展测绘资质巡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在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形成检查结果和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局

(三)强化运用,提升效能。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存在管理不严、资质巡查不符合、成果质量抽查不合格的单位,将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测绘市场主体行为。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自然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科,联系电话:0771-5609329、QQ邮箱:1781329525@qq.com。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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