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第1次调整方案及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与保护耕地专题报告》(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18年11月28日经南宁市人民政府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第1次调整方案及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与保护耕地专题报告的批复》(南府复〔2018〕289号)批复。根据有关规定,规划调整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布。现将该《方案》内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医药产业项目、医疗器械制造项目、大数据产业项目、新能源汽车项目、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北斗产业项目、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和国际智能制造项目共8个项目(以下简称“南宁中关村科技产业园重点项目”)用地位于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拟用地总面积为159.4645公顷,其中,有50.7055公顷超出了《南宁市西乡塘区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西乡塘区街道办事处规划》)预留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位于有条件建设用地区,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须调整《西乡塘区街道办事处规划》。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合规性审查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3〕89号)的有关规定,项目符合规划调整条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高新区组织编制了《方案》。
二、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修改
《方案》拟将西乡塘区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共50.7055公顷的调为城镇预留建设用地范围内,同时,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拟从南宁市未落图的新增城镇指标中调出50.7055公顷作为拟建的南宁中关村科技产业园重点项目的调出建设用地指标来源。
三、土地用途分区修改
本次调整拟将南宁市西乡塘区街道办事处永宁村、西津村,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50.7055公顷非城镇建设用地区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四、建设用地调整地块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修改
本次调整拟将南宁市西乡塘区街道办事处永宁村、西津村,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50.7055公顷,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由有条件建设区50.4527公顷、允许建设用地区0.2528公顷(非城镇建设用地)全部调整为允许建设用地区。
本次《方案》公布内容接受群众的查询和监督,对公布内容存在异议的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向我局进行反映[联系地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南宁市锦春路3—1号),联系人:韦至激,联系电话:0771—5609226]
特此通告
附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第1次调整方案及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与保护耕地专题报告的批复(南府复〔2018〕289号).pdf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