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LQ042003宗地 建设用地批复及划拨决定书许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2-12 18:30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我局在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玉洞大道(平乐大道-龙岗大道)段用地项目,电子监管号为4501082012A00215,土地使用权人为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用地面积约78.7513公顷,土地用途为街巷用地,宗地号为LQ042003,用地批复为南国土资拨〔2012〕2503号文的划拨决定许可(南宁土划字2012502号)。

经核,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未缴纳LQ042003宗地划拨价款,该项目用地范围已调整,项目业主已重新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上述宗地的用地批复及划拨决定许可。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2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主办

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金洲锦春路口) 邮编:530021 联系方式:0771-5609148

桂ICP备19008887号 网站标识码 4501000045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280*1024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