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南宁市中心城区PLE-02(综保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修编)》图则编号02-07、02-09地块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四)《南宁市中心城区PLE-02(综保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修编)》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维护范围
本次维护涉及《南宁市中心城区PLE-02(综保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修编)》。维护地块位于单元北部,总用地面积约11.52公顷。本次维护地块为图则编号02-07、02-09两个地块;02-07地块位于杜鹃路以东、银顶路以北,02-09地块位于海坛路以东、银顶路以北。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为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推动区域产业发展,拟将02-07、02-09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机动车停车位等指标进行规划维护:
(一)容积率调整
02-07地块容积率由1.5-2.5调整为1.0-2.5,02-09地块容积率由1.5-2.5调整为1.1-2.5。
(二)建筑密度调整
02-07地块建筑密度保持35%~55%不变;02-09地块建筑密度由35%~55%调整为40%~60%。
(三)机动车停车位设置
02-07、02-09地块机动车停车位设置为0.3-1.0车位/100㎡建筑面积。
(四)其他调整
根据现状建成情况更新维护范围内的主要道路与地块边界。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6月7日。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http--zrzyj--nanning.zipv6.dsjfzj.nanning.gov.c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设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四)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www.wuxiangxinqu.gov.cn)
同时,将从2025年5月8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6月7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五象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771-4952758,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邮编:530201)。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