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新兰村第11-14队)

发布时间:2025-01-14 18:50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新兰村第11-14队

根据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宁土划(五象)字20180074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8A37578,宗地号为450108100008GB00454,宗地位于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新良路西侧,四至为:东至013BXN-013H9V 新良路、013H9V-013H9Y广西铁投物流管理有限公司、013H9Y-013BY0新良路,南至013BY0-013BXV庆林路,西至  013BXV-013HA3国有土地、013HA3-013HA2广西铁投物流管理有限公司、013HA2-013BXP国有土地,北至013BXP-013BXN国有土地。宗地面积为15015.5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20年1月3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队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4〕第53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政府调处纠纷暂缓办理施工手续及司法查封,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4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主办

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金洲锦春路口) 邮编:530021 联系方式:0771-5609148

桂ICP备19008887号 网站标识码 4501000045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280*1024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750号